(资料图片)
“对调解协议无异议,同意。”
“对调解协议无异议,同意。”
随后,原被告在法官指导下在调解协议上“云签”了自己的名字。近日,邓州市人民法院穰东法庭通过“人民法院网上庭审”成功在线调解一起“跨国”买卖合同纠纷案,再现智慧法院“让数据多跑路,让群众少跑腿”的建设成果。
原告王某与被告赵某经常有生意往来。2014年,赵某在王某处购买翡翠观音、翡翠佛等3件玉器共计150万余元,未付款,但出具了一份欠条。后王某向赵某索要货款,赵某一直以种种理由拖延不还,无奈之下王某将赵某及其妻子诉至法院。
穰东法庭受理该案后,及时联系赵某了解情况,赵某承认欠款属实,但目前经济困难,无法全额偿还,希望与原告协商分期支付,但因自己现在身处国外经商,无法与原告进行面对面沟通协商,自己内心也非常着急,希望法官能帮忙协调这个令自己“头疼”的问题。考虑到被告赵某的现实情况,为了节约双方当事人的时间和经济成本,快速高效解决双方的纠纷,承办法官在征得双方同意的情况下,决定借助网络开庭对该案进行审理。开庭当日,法庭工作人员耐心指导双方当事人通过“人民法院网上庭审”小程序参加庭审,庭审中双方均表达了愿意通过调解解决纠纷的意愿,在法官的释法说理和居中调解下,最终双方就欠款偿还的方式及期限在“线上”达成一致意见,实现了“跨国和解” 。
近年来,邓州法院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,持续推进在线立案、在线调解、在线开庭等诉讼服务措施,突破时间、空间的障碍和约束,使距离的遥远与时差的跨度变为“一屏之隔”,切实实现当事人低成本、高效率解决纠纷,积极探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途径,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。(供稿:邓州法院 马俊杰 朱小旭)